AQ 6105-2008《足部防护 矿工安全靴》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已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是针对矿工作业环境存在的危害而制定,目的是保护矿工足腿部免遭作业区域危害因素的伤害。作为一个产品标准,它适合用于在矿山企业穿用的全橡胶和全聚合材料安全靴的质量评价,并将以兴业标准强制性执行,成为矿工安全靴产品生产、监督管理和使用的依据。
在矿工意外伤害中,脚部被砸伤、刺穿的事故时有发生,导致矿工无法正常工作,甚至造成终身残疾。同时,矿山企业的作业环境是复杂的,伤害是多样的,矿工在作业中穿用的劳防鞋需要具有多种防护功能,如防砸、防刺穿、防静电等。因此,保证矿工安全鞋的性能要求,使之有效地防止矿工足腿部事故的发生,提高生产效率尤为重要。
该标准的技术内容参照了目前国际、国内比较先进的标准,集中了矿山企业生产中较常需要的防护性能,适用于全橡胶和全聚合材料安全靴的生产和使用指导。若用于产品的监督管理和认证,将增强许可证和安全标志发放、实施的可操作性,一方面可减少生产企业的负担,另一方面提高了产品在内在质量,可以给劳动者提供更好的职业保护,防止足部伤害事故发生。
在设计方面,《足部防护 矿工安全靴》主要参考ISO 20345:2004《个体防护装备 安全鞋》的一些规定。在物理机械性能方面,《足部防护 矿工安全靴》主要参考了ISO 4643:1992《模压塑料鞋——有衬里或无衬里聚氯乙烯工业靴》和ISO 2023:1994《橡胶鞋——有衬里工业靴》的技术要求。在安全性能要求方面,《足部防护 矿工安全靴》主要采用了ISO20345:2004的有关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