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研制、生产、交付以及交付使用后发现的不合格品的控制要求和处置办法。
本文件适用于本公司不合格品的控制。
2 引用文件
GB/T19000 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
GJB571A 不合格品管理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3 术语和定义
3.1 不合格品
未满足要求的产品。
3.2 返工
为使不合格产品符合要求而对其采取的措施。
3.3 返修
为使不合格产品满足预期用途而对其采取的措施。
3.4 报废
为避免不合格产品原有的预期使用而采取的措施。
3. 5 让步接收
对使用或放行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的许可。
3.6 降级使用
为使用不合格产品符合不同于原有的要求而对其等级的变更。
4 本程序应对的风险
对产生的不合格品进行控制,采取应对措施,防止其非预期使用或交付,导致产品召回、索赔、质量成本上升、顾客满意度下降等风险。
5 职责
5.1 检验员负责不合格品的识别、标识、记录、报告和返工返修后的复验。
5.2 不合格品审理组负责不合格品的审理。
5.3 质量管理都是不合格品审理常设机构,负责对不合格品审理和处置情况进行确认,收集、保存不合格品的有关文件记录。
5.4 责任部门负责对不合格品进行隔离、处置、分析原因并采取措施。
6 控制要求
6.1 不合格品审理人员的授权
不合格品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经公司授权,征得顾客或其代表的同意,不合格品审理组是本公司不合格品审理系统的最高组织,独立行使职权。
6.2 不合格品的审理意见,仅对当次被审理的不合格品有效,不能作为以后审理同类不合格品的依据,当不合格品审理意见需要改变时,应经顾客代表同意后,由总经理签署书面决定。
6.3 不合格品审理
6.3.1 检验员发现不合格品后,依据《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的规定及时做好标识,配合责任部门进行隔离,防止与合格品混淆,填写《不合格品审理单》(见附件1),对不合格品情况进行准确描述,加盖检验员印章,并将不合格品审理单提交相关不合格品审理员。
6.3.2 不合格品审理员对不合格品进行审理,明显的返工、返修、报废和退货的不合格品可直接填写审理意见并签署,对审理不了的不合格品提交不合格品审理组审理。
6.3.3 对涉及让步接收、降级使用的不合格品,应由不合格品审理组审理,必要时不合格品责任部门邀请顾客代表等相关方一同审理,提出最终处置意见。
6.3.4 不合格品责任部门收到不合格品审理单后,按审理结论处置不合格品。并从人、机、料、法、环、测等方面,找出不合格品产生的原因,确定不合格品产生的影响,制定纠正措施,并跟踪验证,防止不合格品重复发生。
6.3.5 质量管理部对不合格品审理过程和不合格品处置情况道行确认,并签署意见。
6.3.6 必要时或顾客代表要求时,应邀请顾客代表参与不合格品的审理,并签署意见。
6.4 不合格品处置
6.4.1 审理结论为返工、返修的不合格品经返工、返修后,应由检验员重新迸行检验,并在不合格品审理单填写返工、返修复验结果,复验记录随不合格品审理单一井保存。
6.4.2 审理结论为报废的不合格品,应采取明显的方式加以标识,并隔离存放以防误用。外购器材的废品由采购部门负责退货,退货产品需登记存档。
6.4.3 审理结论为让步接收的不合格品,不合格品责任部门应说明原因并确认,经顾客代表批准,由检验员做出标记、记录,质量管理部存档,关键特性不允许让步。
6.4.4 审理结论为降级使用的不合格品,不合格品责任部门应说明原因并确认,经顾客代表批准,由检验员做出标记、记录,质量管理部存档。
7 流程图
本程序流程图见附图1。
8 质量记录
不合格品审理单(附件1)
复验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