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贿赂管理体系标准的制定与应用为有效管控贿赂,ISO于2016年10月发布了《反贿赂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在国际标准发布不到一年的时间,深圳市迅速做出响应,并于2017年6月发布了国内首个《反贿赂管理体系》地方标准。这两份标准的发布,在国内外各行各业引起了积极反响。
一、反贿赂管理体系标准提出的背景及历史沿革
反贿赂管理体系是英国标准协会(BSI)于2011年11月在其国家标准《反贿赂管理体系规范》(BS10500:2011)中首次提出。在该标准中明确了反贿赂管理体系涉及的基本术语和概念、贿赂风险评估、体系策划和实施、监督测量和持续改进等核心要素。作为执行和落实由英国司法部于2010年4月颁发的《反贿赂法案》的重要抓手,该标准发布后,受到了英国企业的积极响应,并形成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基于该标准,英国于2013年向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提出制定《反贿赂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ISO37001国际标准的提案,并于2013年6月成功得到批复。为此,ISO成立了专门的反贿赂项目委员会ISO/PC278,负责该国际标准ISO37001的研制工作。该标准前后共经过五次全体大会的讨论,终于在2016年10月顺利出版发行。在该标准的研制过程中,先后共有59个国家参与,其中积极成员国(P成员)37个,观察成员国(O成员)22个。我国于2013年下半年正式成为ISO/PC278的参与成员国(P成员),由中纪委国际合作局作为该国际标准研制的中国国内技术对口单位。在中方专家的第一次国内对口工作组会议上,确定由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为国内技术对口单位参与该标准的研制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在参与ISO37001国际标准研制过程中,中方专家组越来越深刻的认识到该标准可能形成的贸易壁垒及其潜在影响的问题严重性,并提出在国内同步研制地方标准的对策。在此背景下,深圳市于2014年5月正式启动了《反贿赂管理体系》深圳标准的研制工作,在经过多方持续的论证协商和不懈努力下,该地方标准于2017年6月13日成功发布,及时填补了国内在这一领域的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