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强化能源绩效的改进
持续改进组织的能源绩效应该是能源管理体系的最终目的。因此,新版标准更加突出了这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新增了术语“能源绩效改进”,与能源基准相对比,能源使用相对应的能源消耗、能源效率的可测量结果的改进。
(2)“持续改进”的定义中,强调提高绩效的重复活动,且绩效包括两方面:能源绩效和能源管理体系绩效。
(3)标准的多个条款明确了与能源绩效有关的要求,如4.4(能源管理体系)、5.2(能源方针)、5.3(组织的角色、职责和权限)、9.1(监视、测量、分析和评价能源绩效和能源能源管理体系)、9.3(管理评审)、10.2(持续改进)等。
(4)在计算能源绩效改进的过程中,采用“归一化”的方法,视具体情况,酌情采取前推校准法、后推校准法、参考条件校准法等方法。
7.首次引入“归一化”的概念如果相关变量或者静态因素没有较大变化,则可将基准期和统计报告期的能源绩效进行直接比较。为了避免相关变量或者静态因素对能源绩效的影响,新版标准引入了“归一化”的概念。归一化的目的是为了将基准期和统计报告期内的能源绩效在同等条件下进行比较。通过归一化来消除在基准期和统计报告期之间由相关变量所带来的影响。当组织中有数据表明,相关变量或者静态因素(如,天气、产量、建设工程时间等)对能源绩效有显著影响时,组织应将EnPI值(s)及相应的EnB(s)进行归一化处理。当然,这些相关变量和静态因素应不在改进机会范畴之内。
通常使用回归分析(包括线性回归、非线性回归)、方差分析等统计方法对能源绩效参数进行归一或建模。归一化的具体过程就是通过回归分析、方差分析等数学工具,找到能源绩效参数与相关变量、静态因素等之间的函数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