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已明确,最高管理者不仅批准方针,更重要的是确定方针,确定的方针应围绕绩效来考虑,通过承诺来表达。承诺中不仅要关注防止人身伤害与健康损害的结果,而且要关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与绩效的持续改进,这些承诺构成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策划的前提。
为了实施方针要求,策划过程中有两个基本点:一是危险源识别,风险评价和控制措施的确定(4.3.1),二是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4.3.2),上述两个基本点构成了职业健康管理体系(OHSAS18001)的基础,需要全过程考虑。
新版标准正文中仅提出方针为制定和评审目标提供框架,但“3.16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定义中还要求为采取措施提供框架,因此,要关注目标与方针的一致性,关注措施与方针的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