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确保将外部提供的过程纳入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控制之中,并依据外部提供的过程、产品和服务的影响,在与外部供方签订采购(外包)产品和服务合同中,规定控制要求及其输出结果的要求。
2、组织应根据供方的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的重要性、验证成本等具体情况,确定对采购(外包)产品和服务的验证方式,编制采购(外包)产品和服务的验证准则。
3、按对外部提供的过程、产品和服务验证活动策划的安排,,对外部供方及其过程、产品和服务实施验证(包括检验试验等)。验证可以在组织的现场进行,当组织不具备验证条件或顾客要求时,也可以赴供方现场验证或采取其他验证形式的控制活动。
(1)在组织的现场进行验证时,可采用来料检验、试验、测量等方法,或查验供方提供的产品合格的证据(如合格证、材质单)等;
(2)当组织或顾客确定在外部供方的现场进行验证时,应将验证准则及放行的方式作为采购信息的一部分传递给供方,并按规定的验证准则和放行方法实施验证;
(3)当委托外部供方验证时,在提供给外部供方的信息中规定委托的验证项目、依据的准则和记录等要求。
4、对于采购新设计和开发的产品,应对采购项目和外部供方进行充分论证,并按规定审批。对采购项目进行验证,以及必要的试验或试用,确认满足要求。
5、对采购的非货架计算机软件,应监督外部供方实施软件配置管理,并监督外部供方的软件工程化管理过程实施的有效性。
6、保留对外部提供的过程、产品和服务控制的成文信息。包括∶相关验证准则和验证活动记录;
(1)赴供方现场验证和委托供方验证的准则和验证记录;
(2)采购新设计和开发的产品的论证、批准、验证和控制的记录;
(3)监督外部供方实施非货架软件工程化管理以及软件配置管理记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