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要求
(1)物资管理部门、项目经理部、企业物资供应分公司的分工应明确;
(2)采购控制既民括对建材构配件和设备的控制,也包括对提供这些物资源共享的供应商的控制,应针对不同的采购产品类型和数量确定不同的控制类型和程度, 同时明确选项择和评价供方的准则,包括必要时对已确定的供方进行再评价的准则;
(3)建材、构配件和设备的采购方式应按层次、分种类的方式进行,重点把握影响工程核心质量的关键采购过程。各类建功立业材、构配件和设备采购计划审批的权限和授权采购权限如下:
1)对采购产品按对建筑质量、施工安全及环境影响程度分为A、B、C三类:
A类: 钢筋、水泥、外加剂、砖砌块、商品混凝土、防水材料、结构中重要构配件;制冷设备、空调系统、水泵、变配电设备;电梯、钢板、模板、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开关、保险装置等。
B类: 砂石料、焊条焊剂、门窗材料、胶结材料、保温材料、装饰材料;管道、阀门、卫生器具、电线电缆用其他大宗配件;灭火器、脚手片、临时设施用材等。
C类: 施工中用料较少的材料;施工辅助用的低值易耗品。
2)涉及金额10万以下的或C类物资,项目经理部直接采购;
3)50万元以下A类物资、100万以下B类物资由项目经理部采购,采购计划报物资管理部门审批。
4)50万元以上A类物资、100万以上B类物资由物资供应分公司集中采购供应,采购计划报物资管理部门审批。
2.供应方的评价和重新评价及建立合格供应方名录
(1)可根据所采购的建材构配件和设备的重要程度、金额等分别制订评价标准和规定评价的职责。应分别针对供货厂家、经销制订不同的评价标准。供应方的信誉可从其社会形象、其与本施工企业合作的历史情况等到方面反映;供货能力包括储动能力、交货期的准确性等。
1)A类产品由物资管理部门组织评价,物资供应分公司、项目经理部予以配合实施。
2)B类产品由物资供应分公司、项目经理部组织评价,报物资管理部门备案。
3)C类产品由项目经理部直接采购。
(2)考虑如下供应方的评价内容,建立供应方评价准则:
1)经营资格和信誉。包括国家工商部门批准的经营许可和建设部门核准的企业资质、经营业绩和影响 力。
2)建材、构配件和设备质量。包括供应方采购的建材、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必要时应考虑安全健康和环保的要求。
3)供货能力。包括数量和交货能力。
4)建材、构配件和设备的价格。包括相应的性价比。
5)售后服务。包括服务的及时性和满意程度。
6)人员素质。包括人员的专业文化程度、工作经验和培训情况。
7)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过程能力的情况。
(3)根据所提供产品的生要程度不同,对供货厂家评价时,一般应在如下范围内收集可以溯源的证明资料:
1)资质证明、产品生产许可证明;
2)产品鉴定证明;
3)产品质量证明;
4)质量管理体系情况;
5)产品生产能力证明;
6)与该厂家合作的证明。
(4)对经销商进行评价时,一般应在如下范围内收集可以溯源的证明资料;
1)经营许可证明;
2)产品质量证明;
3)与该经销商合作的证明。
(5)对发包方指定的供应方也应进行评价。当从发包方指指定的供应方采购时,发包方在工程施工合同中提出的要求、直接或间接地在各种场合、以各种方式指定供应方的记录都应成为选择供应方的依据。
(6)对供应方评价应形成记录。内容包括:
1)经营许可和资质、生产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2)对供应方的各种形式的调查记录,质量管理体系审核记录;
3)评审的会议记录、传阅记录;
4)合格供应方名册;
5)招标过程的各项记录;
6)其他记录。
(7)对供应方的选择
企业对供方进行选择可采用招标、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实施评审,对供应方提供的资料进行评定,对供应方的供应能力进行现场调查等方法。
1)供应方的资格审查。
2)供应方考察:根据需要可组织对供方作必要的考察。采取到货供应方总部、在建工程以及与其合作过的单位进行调查,以了解其供货能力、供货业绩、履约能力、信誉、财务资金状况等。
(8)物资管理部门根据供应方评价选项择结果,选择合格的物资供应厂商建立名录,作为项目物资采购供应工作承接的候选单位。
(9)根据对工程项目供应方履约评价结果,物资管理部门定期组织实施供应方重新评价、修订、发布最新的合格物资供应方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