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对运行控制策划:
a.对组织内工作场所中的运行和活动实施运行控制:
识别与所认定的、需要采取控制措施的风险有关的运行和活动;
确定有关的运行和活动需建立形成文件的程序,主要依据是:对于这些运行和活动,如果缺乏形成文件的运行控制程序,就可能导致组织的运行偏离其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和目标,那么,组织就必需为这些运行和活动建立并保持运行控制程序;
确保上述运行和活动按运行控制程序执行。
b.对相关方所带来的需采取控制措施的风险,实施运行控制,即建立并保持运行控制程序,并通报相关方。相关方所带来的风险包括:
组织所购买的设备、货物和服务中己识别的、需要采取控制措施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
己识别的由合同方人员和访问者带来的需采取控制措施风险。
c.组织在设计工作场所、过程、装置、运行程序和工作组织时实施运行控制,为了从根本上消除或降低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组织在最初的设计时就应按运行控制程序进行。组织有关设计活动的运行控制程序应考虑应用人体功效学原理,使设计的工作场所、过程、装置、运行程序和工作组织符合人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并与人的能力相适应;
d.组织风险扩展至客户或相关方场所的情况,为此,组织有可能需要就此类环境的职业健康安全与外部相关方进行协商,根据需要而实施运行控制。
e.在操作性程序中应明确规定运行标准和作业要求,以便相关人员遵照执行。
操作性程序结构与内容:
职责;
程序要求:程序针对何种活动和运行;
做什么?
怎么做(运行标准);
何时做(时间、频率等);
偏离程序时的处置措施;
和其他运行活动及程序的关系;
记录:相关记录及保存期限;
引用文件:
更改历史及文件标识、日期等程序管理事项。
(5)运行控制的评审:
为了确保运行控制的适宜性和有效性,组织需对运行控制进行定期评审。对于评审中所识别的需要修改的运行控制程序,组织需及时加以修改,并予以实施。
二.常见的客观事实与证据
控制运行活动的形成文件的程序和作业指导书;
对相关方管理的程序;
对设计管理的程序;
程序和作业指导书实施的有关证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