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问:《标识要求》要求标志应清晰可辨、易见、不易褪色并不易去除,请问是否有定量的考量标准?
答:“清晰可辨、易见、不易褪色并不易去除”是定性要求,难以用定量的方法考量。但国际上有一些定量方法,可以作为参考。
七、问:《标识要求》规定了标志颜色,企业在进行具体标识时是否必须根据标志选用绿色或橙色?
答:《标识要求》给出的标志颜色为推荐颜色,生产者或进口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标准要求选用其他颜色进行标识,但必须让消费者和用户感觉是醒目的。
八、问:《标识要求》图1标志中的“e”是什么字体?比例如何?
答:为了标志设计的美观,标志中的“e”采用了美术体,其构成比例可以从图3的标准网格中得到。为了方便企业按照《标识要求》自行制作标志,信息产业部的网站提供了该标志矢量图的下载。
九、问:《标识要求》规定的标志规格最小为5mm×5mm,如果制作这样大小的标志贴在产品上很不显眼,怎么办?
答:《标识要求》给出的标志规格仅为最小要求,标注时可以根据产品规格的实际情况将标志按比例放大。
十、问:所有组成单元中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的含量均未超过《限量要求》的产品是否必须标识《标识要求》图1所示的“e”标志?
答:此种情况同样需要根据《标识要求》的规定标识《标识要求》图1的标志。
十一、问:手机产品的铭牌一般在电池仓内,标识可否同铭牌一样,标注在这个位置上?
答:《标识要求》对标注位置的最低要求是标识应标注在消费者使用产品时的可见部位,手机产品的电池仓是消费者使用产品时可见的部位,所以手机产品可以将标识标注在电池仓内。
十二、问:产品的操作使用说明书和包装为一体时,可否将标识标注在包装上?
答:严格地说,按照《标识要求》的要求,标识应标注在使用说明书中。但特殊情况下,如上述使用说明书和包装为一体时,也可以将标识标注在包装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