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环境工程管理
5.1.1制定环境工程工作计划(工作项目101)
本工作项目要求承制方全面安排装备环境工程工作并纳入型号研制计划。
5.1.1.1工作项目要点
5.1.1.1.1承制方应制定环境工程工作计划,主要内容包括:
a)合同或相应文件中规定的环境适应性要求;
b)装备环境工程工作所需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c)装备环境工程工作项目及其内容要求、实施范围、进度要求、完成形式(或格式)和完成结果的检查评价方式;
d)装备环境工程工作与工程设计、可靠性工裎等的接口协调关系;
e)装备环境工程工作评审要求;
f)装备环境工程工作所需的资源等。
5.1.1.1.2应随着设计工作的进展和装备环境工程工作的开展对工作计划进行修改和调整。
5.1.1.2应该确定的事项
订购方应明确以下事项:
a)装备环境工程工作项日(必须确定的事项);
b)各工作项日的评审时机(必须确定的事项);
c)需提交的资料项目及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