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5监视和测量
5.7.5.1入厂检验
根据设计文件(设计图样)、工艺文件、详细规范、技术协议或合同要求,对元器件、原材料、标准件、新研制配套产品进行质量检验和试验。
技术状态不确定的元器件、原材料、标准件、机电产品、半成品、成品等入厂检验和质量由主管设计负责;装机使用未经质量部门检验的产品,必须注明。
5.7.5.2过程检验
工序和交付检验依据图样、设计文件和工艺规程进行检验;对产品的检验状态进行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防止产品在过程流转中发生混淆。
对检验过程发现的不合格品要进行识别、确认、隔离和标识,防止不合格品转入下道工序。不合格品得到纠正后对其再次进行检验,以证实是否符合要求。
5.7.5.3验收试验和检验
在加工装配完成后,应按产品规范及工艺规程要求进行相关测试和试验:
A)验收试验和检验的操作应按检验控制程序规定的程序、方法进行;
B)验收试验和检验完成后,提供产品质量和技术特性相关记录;
5.7.5.5试验和检验记录
检验和试验建立并保持记录,产品检验记录和报告应完整、准确、清晰,具有可追溯性,并及时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