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1.3项目履约检查、分析与改进流程
1.一般要求
(1)项履约检查包括项目部履约审查和建设单位履约两个方面;
(2)检查依据包括施工合同及附件,工程项目管理、策划文件,施工验收规范、工程进展中形成的各项文件和记录等;
(3)履约检查方式有巡视、常规检查、专项检查、临时抽查、会谈、专题会议等。
2.《履约审查记录表》
(1)项目部履约审查
1)内容主要包括本企业所承包的工程范围及其质量、进度和成本的执行情况;施工过程出现的工程变更等也应关注。
2)对供货单位履约审查:包括制造单位及设计生产能力、投入的人力资金装备、已承接任务超过生产能力的问题等。
3)对运输单位履约审查:设备的货运期限、运输方式、路线的选择、运输工具状况,货物运输安全保障能力等。
4)对社会影响因素的审查:如工程邻近单位及居民的干扰、夜间及节假日施工的限制项目所在地宗教文化差异等。
(2)建设单位履约审查
1)根据项目进度检查建设单位合同价款支付情况等;
2)监理单位履约审查: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工程师协调能力问题、预见性、审批、指令是否及时等问题;
3)设计单位履约审查:包括勘察资料、设计有否不当、投入设计力量、专业配合、图纸是否延误、设计变更是不及时等;
4)对政府影响因素的审查;
5)对不可抗力影响的审查;
3.根据施工进度,按计划对项目部履约情况进行审查并记录
常规检查系根据工程进展的时段特点,有针对性、有重点的对合同特定事宜的专项检查,对突发性合同事件的临时抽查,项目部履约管理内容包括:
(1)施工准备期:关注开工前准备工作的开展情况,包括工、料、机、法、环的进场与策划情况;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驻地的建设情况。检查将在进场子后一周内实施。
(2)施工期:检查工程质安全、环保工作的保障情况;总进度计划和阶段进度计划的落实情等;
(3)交工及缺陷责任期:检查已交工工程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的全部条件等,督促交工资料及桔算工作的及时完成;并在缺陷责任期内检查遗留工程的完成情况,缺陷责任期养护责任的实施情况及竣工资料的完善与移交情况等。
(4)进行专项检查并制定临时抽查细则。
4.合同履行偏差分析及纠偏
(1)通过对约检查的信息汇总,如发现存在偏差,应对偏差的原因、责任及趋势进行分析
(2)合同实施偏差处理与改进相应的纠偏措施:
1)组织措施
2)技术措施
3)经济措施
4)合同措施
对合同履行的分析与处理结果都应形成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