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4.1制定综合保障计划综合保障计划是由订购方制定的,它是装备寿命周期各阶段开展综合保障工作的指导文件。计划中包括每一阶段要做的综合保障工作以及如何完成和由谁来完成这些工作。在论证阶段应拟定初始的综合保障计划,并随着研制工作的进展补充完善。其中由承制方完成的工作应在合同中确定。
A4.1.1综合保障计划在各阶段的主要作用
a.在论证阶段、方案阶段和工程研制阶段早期,综合保障计划的主要作用是规划、安排研制阶段双方的综合保障工作。
b.在工程研制阶段后期到使用阶段,综合保障计划的主要作用是指导如何研制、提供保障资源,如何进行装备及其保障资源的部署如何对装备进行保障。
A4.1.2综合保障计划的主要内容
a.装备说明装备的主要作战使命功能以及主要性能指标;装备的功能框图;装备的采购数量和部署要求;由订购方直接采购的设备的性能指标,软硬件接口要求;在装备研制过程中应执行的法规、标准等。
b.综合保障工作机构及其职责订购方综合保障工作机构的组成及其职责;综合保障管理组的成员、领导关系、职责及其运行方式。
c.使用方案装备的主要作战使命、使用方式、部署及其使用环境等。
d.保障方案保障方案一般包括使用保障方案、维修方案。使用保障方案一般可包括装备动用准备方案、运输方案贮存方案、诊断方案、加注充填方案等,并应说明已知的或预计的保障资源约束条件。维修方案包括维修级别的划分、维修原则、各维修级别的维修范围,并应说明已知的或预计的保障资源约束条件。
e.保障性定量和定性要求描述订购方对装备系统的保障性定量定性要求。对定量要求,应说明每一参数的含义、各参数之间的关系以及指标考核方法。对定性要求,应说明考核方法等。
f.影响系统战备完好性和费用的关键因素
订购方应根据比较分析的结果(GJB1371工作项目203),确定对系统战备完好性和费用具有重大影响的关键因素,并对这些关键因素的有关参数进行敏感度分析(GJB1371工作项GJB3872-99 目205),提出在新装备研制中控制关键因素的要求和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