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1 目的
根据测试性设计资料估计产品的测试性水平是否能满足规定的测试性定量要求。
7.3.2 工作项目要点
7.3.2.1 承制方应对规定的产品及其组成部分进行测试性预计。测试性预计的结果应表明是否满足合同规定的测试性要求。
7.3.2.2 采用的预计方法和数据应得到订购方的批准。
7.3.2.3 测试性预计应以所建立的测试性模型(见工作项目 301)为基础,并随模型的修改而更改。
7.3.2.4 应根据测试性预计反映的问题,改进与完善测试性设计,直到预计结果满足规定的测试性要求。
7.3.2.5 不进行测试性预计的产品,需给出理由并经订购方认可。
7.3.3 工作项目输入
工作项目输入包括:
a) 装备及其组成部分的功能描述、功能划分;
b) 要进行测试性预计的产品设计数据(BIT 方案,测试原理与方法,测试内容,测试点的选择情况等);
c) 维修方案;
d) 类似产品的测试经验;
e) 测试性模型;
f) FMECA 结果,产品的故障模式、故障率。
7.3.4 工作项目输出
工作项目输出是测试性预计报告,包括:
a) 功能框图(含 BITE 和测试点);
b) 部件测试方法清单;
c) 选用的测试性预计模型;
d) 测试性预计过程和预计结果;
e) 未能检测与隔离的功能;
f) 改进建议。
7.3.5 注意事项
合同工作说明中应明确:
a) 进行测试性预计的产品层次;
b) 订购方指定的配套产品,应提供其测试性水平和相关的保障信息;
c) 预计模型及数据来源;
d) 需提交的资料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