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 记录标识
SCM 过程应记录每一个新的和已更改的软件配置项的标识和状态。在软件配置项纳入配置控制时,SCM 过程应在每次改进时对版本和状态进行维护。
8.2 跟踪更改
SCM 过程应跟踪、记录并报告更改申请的状态和批准的更改的实现状态,并检查是否更改且仅更改所批准的更改。跟踪更改申请应始于更改申请的提出,止于一个或多个软件配置项的更改要求被否决或批准的正式通报,或者止于更改申请者撤回更改申请。
跟踪批准的更改应始于一个或多个软件配置项的修改要求的发布,止于将批准的更改纳入基线。
8.3 报告状态记实
SCM 过程应在适当时报告如下内容:
a) 软件产品的结构;
b) 每个软件配置项在对接受者有重要意义的层次上的状态;
c) 每个更改申请的状态;
d) 批准的更改和基线版本;
e) 发行的标识。
SCM 过程应在适当时报告当前基线版本和过去基线版本的状态。
在软件配置项包含已知的异常时,SCM 过程应报告这些情况,标识软件配置项,解释其后果,提供临时解决方案。
需要时,SCM 过程应报告任何显著的修改、偏离或让步。 在申请订购方弃权、偏离或让步的情况下,SCM 过程应报告所有批准的让步。在软件产品包含购买的或订购方提供的产品时,SCM 过程应报告所有权(例如,许可证及版权)的可跟踪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