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2制定综合保障工作计划
5.1.2.1目的
本工作项目的目的是全面规划承制方的综合保障工作,以满足合同中规定的保障性定量定性要求和综合保障工作要求。
5.1.2.2工作要点
5.1.2.2.1承制方应制定综合保障工作计划,其主要内容包括:
a.装备说明及综合保障工作要求;
b.综合保障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c.对影响系统战备完好性和费用的关键因素的改进;
d.保障性分析计划;
e.规划保障;
f.综合保障评审计划;
g.保障性试验与评价计划
h.综合保障工作的经费预算;
i.部署保障工作的安排;
j.保障交接工作的安排
k.停产后保障工作的安排;
1.提出退役报废处理保障工作建议;
m.综合保障与其它专业工程的协调;
n.对转承制方和供应方综合保障工作的监督与控制;
o.工作进度表。
5.1.2.2.2在研制过程中承制方应对综合保障工作计划进行完善。
5.1.2.3注意事项
a.综合保障工作计划应全面反映合同中规定的由承制方完成的综合保障工作,并与综合保障计划相协调。
b.综合保障工作计划应通过一定形式的评审并经订购方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