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技术状态记实
7.1 技术状态记实任务
技术状态记实的任务包括:
a) 记录并报告各技术状态项的标识号、现行已批准的技术状态文件及其标识号; b) 记录并报告每一项技术状态更改从提出到实施的全过程情况;
c) 记录并报告技术状态项的所有偏离许可和让步的状况;
d) 记录并报告技术状态审核的结果,包括不符合的状况和最终处理情况;
e) 记录并维持已交付产品的版本信息及产品升级的信息;
f) 定期备份技术状态记实数据,维护数据的安全性。
7.2 记录和报告
7.2.1承制方应从产品的方案阶段起开展技术状态记实活动。
7.2.2在产品研制生产阶段,承制方应与订购方协商发送下列不同类型的适用的文件:
a) 技术状态项及其技术状态基线文件清单;
b) 当前技术状态说明报告;
c) 技术状态更改、偏离许可和让步状况报告;
d) 技术状态更改实施和验证报告;
e) 其他订购方要求的报告。
7.2.3在产品定型时承制方应按 GJB 1362 向订购方提交关于产品技术状态的文件。
7.2.4承制方应按合同要求向分承制方或供应商发送适用的 7.2.2 所列文件。
7.3 归档和维护
7.3.1 技术状态记实数据可采用纸质载体或电子载体。可归档的数据应有纸质载体,并按档案管理的规定和标准处理。归档的数据应保持完整性和正确性。
7.3.2 无论采取何种数据存储方式,都应保证所需的技术状态记实数据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