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程不合格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制程不合格品的处理方法,防止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所有不合格的自制件。
3职责
3.1质管部负责不合格品的判定、标识、隔离和记录,协调责任部门完成不合格品的处理;
3.1责任部门负责不合格品的处理、原因分析、纠正预防措施的制定与施行;
3.3技术部负责不合格品的技术评审,并给出处理建议;
4工作程序
4.1质管员对不合格品进行判定,并做好标识,对于明显报废不能使用的,开具《报废单》,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对于明显返工返修的,质管员开具《返工(修)通知单)》,并通知车间主任。对于不好判定的,开具《不合格审批单》,交质量经理。
4.2责任单位负责编制《返工(修)通知单)》中纠正措施,并安排返工返修,报质管员二次确认,质管员在《返工、返修单》签字确认;
4.3质量经理对《不合格品审批单》进行缺陷级别评审,送责任单位负责分;
4.4责任单位查明填写原因,并提出纠正预防措施;
4.5技术部作出处置决定,(技术部同意纠正措施,相关部门安排整改,技术部对纠正措施有异议的,直接给出纠正措施,责任单位执行);
4.6责任单位或部门按照批准后的纠正措施安排纠正工作,报质管员二次确认,质管员在《不合格品审批单》签字确认;
4.7对于有纠正预防措施的,由质量工程师跟进落实情况,未及时落实的,按照《工作、质量事故、质量问题处理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5 相关文件
5.1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6 记录
6.1 《不合格评审单》
6.2 《返工(修通知单)》
7.附件
7.1 附件一:《制程中不合格品处理流程》